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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要获得损害赔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时间:2018-04-11  浏览量:...


近几年来,成都婚姻调查公司服务过的众多客户中,有很多都涉及到了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可能很多朋友对这个都不是太清楚,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是有差别的,要满足了相关的条件之后在进行离婚诉讼的过程中才可以获得这项赔偿。下面成都婚姻调查公司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些需要满足的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  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另一半出现了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这些违法行为的,那么对方是可以获得损害赔偿的。



2、夫妻一方对离婚有主观上的过错

这一点相信大家都比较能够理解,在法律上,过错分为两种,即故意和过失。而对于有过错的一方来说,其心理状态都是故意的,当然了,在现实情况中也存在配偶双方均有过错的情况,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都要求对方给予离婚过错赔偿,或是过错较小的一方要求过错较大的一方给予赔偿,一般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因为双方的行为都造成了对婚姻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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